广东省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(房屋买卖)
- 合同36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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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3-20 00:53:26
文档简介:
1合同编号:广东省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(房屋买卖)广东省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(房屋买卖)须知1.本合同适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存量房买卖的经纪服务活动。2.当事人订立合同前,须认真协商各项条款。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(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)。任何条款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,签字或盖章确认。3.合同应当用钢笔、毛笔、签字笔或打印填写,空格部分若为空白句,应用“/”划掉。涂改之处,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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